德国养老金保险制度始于19世纪下半叶,距今有一百二十多年历史。德国在养老金保险事业的管理和维护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
德国现有人口8200多万,现有法定养老金保费缴纳人5200万,养老金领取人2000万。平均养老金为每月1133欧元。
法定养老金的缴费额是毛收入的18.7%: 雇主雇员各交9.35%,达到18.7% 。
医疗保险缴费额为14.6%:雇主雇员各交一半,
失业金保险3% :雇主雇员各交一半,
护理保险2.35% :雇主雇员各交一半。
加起来算,一个在德国工作的员工每月的毛工资要扣去19.325%的社会保险费。此外还须缴纳工资税。每月到手的净收入大约为50%到65% (常见现象)。
退休时领取养老金的多寡取决于雇员缴纳养老金的年限长短和数量多少。
1946年以后出生的员工,从65岁退休逐步过渡到67岁退休,男女退休年龄都一样。
1964年以及以后出生的员工,全部为法定67岁退休。
如果提前一年退休,所领取养老金将从预期养老金里减去3.6%。提前10年退休,养老金要砍去36% 。
退休后移居国外的人领取养老金多少视情况而定。欧盟国籍人士移居欧盟国家,继续领取100%养老金,因为欧盟国家间有社会保险协议。
中国国籍人士退休后在德国居住,可以领取100%的养老金,但是如果回到中国,只能领取养老金的70%,就是说30%的养老金被砍掉了。
退休者一旦去世,遗属可以继续领取其养老金,分大遗属养老金和小遗属养老金。年龄大于45岁的配偶或者未能年人孩子可以领取大遗属养老金。大遗属养老金是原养老金领取额的55%,小遗属养老金为原养老金领取额的25%。遗属个人的工作收入将计入遗属养老金的发放额度。
在德国缴纳60个月养老金保费之后,才获得德国法定养老金资格。缴纳养老金不到60个月的员工,没有享受养老金资格。
例1。来德厨师老赵在中餐馆工作3年,不到养老金资格的5年缴费时间,因此可以回国24个月之后提出申请,索回在德工作期间自己缴纳的养老金保费,雇主方缴纳的另一半保费不予退还。但是如果他打算回国2年后再次来德国工作,那么他可以暂时不申请退还自己的养老金保费,因为再次在德国工作2年,就获得了享受德国养老金资格。
例2。钱女士嫁给德国人,现在仍然是中国籍。老公去世后她打算回国。她在中国可以继续领取大遗属养老金。老公在世时领取养老金1500欧元/月。现在她领取大遗属养老金825欧元(原来养老金的55%)。但是钱女士回到中国后,只能领取577.5欧元(回国后只能领取在德领取额的70%)。加入德国国籍的孙女士情况与钱女士类似,她回国后则可以领取在德领取额的100%。可以看出,德国法定养老金的发放与领取人的居留国家和拥有的国籍有关。
转载请注明来源: 德国博网,作者: 王硕博士